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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一电动车追尾宝马车 电动车司机承担责任

 

      很多群众认为,电动车等非机动车,跟小型轿车等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,就该由机动车负责任,所以很多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驾驶员,在道路行驶时就敢肆无忌惮地横冲直闯。6月15日,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发生一起电动车追尾小型轿车的交通事故,电动车司机承担责任。

  15日,台州三门交警事故中队接到报警,称在三门县224省道复线下洋李路段,发生一起电动车追尾小型轿车的交通事故。

  接警后,当地交警部门民警赶往现场了解到,王某开着电动车沿224省道复线从小坑村开往悬渚方向,行至下洋李路段时,因为没有注意前方情况,而直接撞到了一辆开着安全警示灯,停在路边的宝马车,王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,受了点伤,电动车也严重损坏。

 
  交警表示,对事故责任的划分,按照事发时的具体情况分析判断,并不是如传言中那样偏袒任何一方,从此次事发现场进行查看,该路段视线良好,造成此次事故的根本原因是王某注意力不集中,没有及时避让停在路边的小型轿车,王某需为此次事故承担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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